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:ZJBC22-2008-0003
各县(市)区委宣传部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财政局,宁波国家高新区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管理局、财政局,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、财政局,宁波市电影公司:
现将修改后的《宁波市“农村电影放映工程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
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宁波市财政局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十五日